说 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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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墨紙本 鏡心
款識 (一)玄同老哥:我的《白話文學史》上冊快要出版了,上冊只寫到白居易,已有九十萬字,只好暫告一結束,留待十年後再續下去。千萬請您賞一紙題簽,並且希望你即日付郵,十分感謝! 祝您好!適上。十七.三.廿九極司非而路49A
(二)玄同:多謝你肯做《儒林外史》序。我日內可得一部真正“齊省堂”本儒林外史,是沒有沈瓊枝四回的。——那四回的定是“同治甲戌”以後加入的。我把你送我的本子寄給汪原放去校對了。你的序不可太緩,因為他們盼望的很切。我此時尚不能作文,不能用腦力,故對於你問的“文學”一個問題,只能很簡單的先作一個答復。我當說“語言文字都是人類達意表情的工具;達意達的好,表情表的妙,這便是文學。”但是,怎樣才是“好”與“妙”呢?這就很難說了。我會用最淺近的話說明如下:“文學有三個要件:第一要明白清楚,第二要有力能動人,第三要美。”因為文學不過是最能盡職的語言文字,因為文學的基本作用(職務)還是“達意表情”,故第一個條件是要把情或意明白清楚的表出達出,使人懂得,使人容易懂得,使人決不會誤解。請看下例:蘖塢芝房,一點中池。生來易驚。笑金釵蔔就,先能斷決;犀珠鎮後,才得和平。樓響登難,房空怯最,三鬥除非借酒傾。芳名早,喚狗兒吹笛,伴取歌聲。沈憂何事牽情?悄不覺人前太息輕。怕殘燈枕外,簾旌蝙拂,幽期夜半,窗戶雞鳴。愁髓頻寒,回腸易碎,長是心頭苦暗並。無邊月,縱團園如鏡,難照分明。這首《沁園春》是從《曝書亭集》卷二十八,頁八,抄出來的。你是一位大學的國文教授,你可看得懂他“詠”的?是什麼東西嗎?若是你還看不懂,那麼,他就通不過這第一場“明白” (“懂得性”)的試驗。他是一種玩意兒,連“語言文字”的基本作用都夠不上,那配稱為“文學”!“懂得”還不夠。還要人不能不懂得;懂得了,還要人不能不相信,不能不感動。我要他高興,他不能不高興;我要他哭,他不能不哭,我要他崇拜我,他不能不崇拜我,我要他愛我,他不能不愛我。這是“有力”。這個,我可以叫他做“逼人性"。我又舉一例:血府當歸生地桃,紅花甘草殼赤芍,柴胡芎桔牛膝等,血化下行不作勞。這是“血府逐瘀湯”的歌訣。這一類的文字,只有“記帳”的價值,絕不能動人,絕沒有“逼人”的力量,故也不能算文學。大多數的中國舊“文學”,如碑版文字,如平鋪直敘的史傳,都屬於這一類:“我讀齊镈文,書闕乏佐證。獨取聖‘示比’字,古誼藉以正。親殤稱考妣,從女疑非敬。《說文》有‘示比’字,乃訓祀司命。此文兩皇‘示比’,配祖義相應。幸得三代物,可與洨長諍……”(李慈銘齊子中薑镈歌)。這一篇你(大學的國文教授)看了一定大略明白,但他決不能感動你,決不能使你有情感上的感動。第三是“美”。我說,孤立的美,是沒有的。美就是“懂得性” (明白)與“逼人性”(有力)二者加起來自然發生的結果。例如“五月榴花照眼明"一句,何以“美”呢?美在用的是“明"字。我們讀這個“明”字不能不發生一樹鮮明逼人的榴花的印象。這裏面含有兩個分子:(1)明白清楚,(2)明白之至,有逼人而來的“力”。這一段無論是何等頑固古文家,都不能不承認是“美"。美在何處呢?也只是兩個分子:第一是明白清楚,第二是明白清楚之至,故有逼人而來的影象。除了這兩個分子之外,還有什麼孤立的“美”嗎?沒有了。你看我這個界說怎樣?我不承認什麼“純文”與“雜文”。無論什麼文(純文與雜文)(韻文與非韻文)都可分作“文學的”與“非文學的”兩項!要收束了,不然,太太要干涉了!適。九.十.一四
(三)十月初二日玄同先生:昨日的信已讀過了。我講的“駁”字,乃是“辯駁”之駁。我疑“佊”字(诐)音變之後,後人假借“駁雜”之駁來代他。正如“之”,後人初用“底”字,(“無不是底父母”),後用“地”字,(水滸的“撲地”,“括剌了地”),如今都用“的”字了。先生所講的中文符號,宜多不宜少。這話狠對。我從前講的話,一則因為自己的文法觀念略深了;二則因為中國的排印工不太行了,自己又不能去花功夫訓練他們。先生稱師的問題,我卻不能直截解決。西方人的通例:大凡生存的人,大概多用Mr.X的稱呼;死了的人,大概直稱名。例如Mr.Wilson is comfortable to 。稱官名,職業名,與稱Mr.同。此法似乎可仿行。先生以為何如?我看活人在中國不妨稱“字”。講義中稱“字”,似乎可以不用稱“先生”了。講義究竟和歷史不同。講義講的是“我的”話,歷史講的是歷史上的事實。先生以為對不對?適
信封 (一)北京馬神廟,大學夾道十三號,錢玄同先生。適之。
(二)北京馬神廟,大學夾道十三號,錢玄同先生。適之。
(三)後鐵廠 高師教員宿舍,錢玄同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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